40岁以上的女人,不允许站柜台卖货
“40岁的女人太影响企业形象,”朝阳商业城对此新规表示,“我们是窗口单位,这样做是为了树立企业形象。”
规定超过40岁不许站柜台。昨日15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朝阳市中心的朝阳商业城有限公司商场。 刚到一楼一家柜台前,一名穿便装的40多岁女人立刻迎了过来,“你好,想买些什么?”
“你是店员吗?怎么没穿商场规定的服装啊?”记者问道。
“我是这个摊位的老板,叫江丽(化名)。40多岁了,商场不让我站柜台,否则被发现后,要被罚款10~15元。”她紧张地四处看了看之后小声回答说。
当得知记者的身份后,她把记者领到楼梯口处。
在这个相对僻静的地方,江丽解释,今年春节过后,商业城做出了新规定,女人超过40岁的不允许站柜台卖货,说是怕影响商场的形象。
苦衷为减费用舍不得雇人
这样的规定业户怎么看?
对此,江丽诉苦道,商场不少经营者都是下岗职工,大多数年龄都在40岁左右,为了减少费用,许多老板都舍不得雇店员。
江丽忧虑地说,她在这经营10多年了,现在这个摊位费用每月在2000元左右,如果再雇一个店员,至少还要支出500元。“现在的生意本来就难做,商场的规定让大伙非常不满。”
“我今年42岁了。”同样是穿着便装、偷偷看柜台的方女士也说,现在看柜台就像做贼似的,本来40岁左右正是经验最丰富的时候,现在不让她们站柜台,心里太难受了。
原委
“40岁女人影响企业形象”
“40岁的女人太影响企业形象了,我们是窗口单位。”该商场营销部的佟部长说,至于具体工作,劳动人事部比较清楚。
“谁向你们记者举报这件事的?他叫啥名?”见记者来了解情况,劳动人事部赵部长连连质问说,他们商业城在辽西地区是规模最大的商场,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树立企业形象,“沈阳的大商场不也都这样做吗?”
对此,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认为该商场侵权。他说,公民有工作的权利,企业不得对公民的年龄、身高等规定歧视性的条款。而且该商场已经把摊位的经营权出租,却作出限制年龄的条款,这侵犯了承租者的合法经营权。
编后
窗口与脸蛋无关
“40岁的女人太影响企业形象”?
就因为“我们是窗口单位”?
大大的问号升起:“窗口单位”展示的是服务还是脸蛋和身材?
逛商场买东西,要的是营业员的优质服务,这与脸蛋和身材不沾边。
显然,限制营业员的年龄,以图“维护形象”,给人感觉更多的是商场在牺牲业户的利益做“面子工程”。
对消费者来说,这种做法并没有特别意义,相反,合法业户被逼做贼似的谈生意,倒是凸显了“企业形象”。
其实,40岁左右的女性员工,经验丰富、成熟稳重,而且更需要也更珍惜工作,与口齿伶俐的年轻人相比,自有她们的优势。
上网搜了两个数据,厦门今年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平均年龄是40.7岁,广东省去年的146名全国劳模,平均年龄是45.2岁。倘若这些地方都“维护形象”,恐怕得与失的比例要难看得很。
往小了说,购物与脸蛋无关;往大了说,限龄与权益有关。究竟谁喜欢年轻脸蛋?(记者 李甜香) 来源: 华商网-华商晨报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