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协议受让银川新华百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购物中心”)、银川新华百货老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大楼”)国有股的议案。 近日,我公司与银川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我公司以1174.57万元受让购物中心、老大楼国有股股权,其中,购物中心4.08%股权的评估价值为457.12万元,老大楼7.59%股权的评估价值为717.45万元。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