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全国相比,辽宁的情况也不容乐观。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划工资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4年11月份调整的,标准分3个档次,分别为450元、400元、350元,与我省的社会平均工资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
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两年调整一次的要求,我省将
在今年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同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大体一致,基本在50元到70元之间。最终目标是经过几次调整后,使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
我省最低工资分三档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就是政府强制性地要求用人单位不能让员工的工资少于一个最低的限额。按规定,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包括被聘用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其所在单位均要支付其高于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劳动报酬,即使在试用期和见习期也不例外。
我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4年11月份调整发布的,分为350元、400元、450元3个档次。
“假如是按照国际上通用的方法——‘社会平均工资法’来计算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月最低工资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的话,目前我省的最低工资距离国家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不仅我省,全国所有省份的最低工资标准都存在普遍偏低的状况。”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3种确定方法混着用
按照2004年1月20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第21号部令《最低工资规定》(下称《规定》),“社会平均工资法”是《规定》中三种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之一。
事实上,全国都比较普遍采用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来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既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的最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又同时考虑最低生活费用、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就业状况等因素,并综合衡量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主要依据全省最低生活费用、人均赡养系数、综合考虑社会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同时也参照了国际惯例的‘社会平均工资法’。”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各地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相当于当地平均工资的40%-60%。这只是一个经验指标,是当作一种结果来比较的,并未要求必须达到40%-60%,不是硬性要求,因为指定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还要考虑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力等相关因素,但这一标准仍是我们今后努力的目标。”
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两年调整一次的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形式,我省将在今年上半年启动新一轮最低工资调整工作。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工作已经结束,开始进入内部讨论阶段。
但对于何时调整和调整的标准,这位负责人并没有正面回答。据其透露,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初步想法是,调整幅度同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大体一致,基本在50至70元之间。在现有的3个档次的基础上,档次越高,增加幅度也就越大。
我省各市应在省标准公布后,做好本地区的调整,整个调整将于11月底前完成。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