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945.34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10.2%。其中以房租为主体的财产性收入增长28.9%,每百户居民家庭有15套出租房。
    《第一财经日报》近日从广州市城市调查队获悉,一季度,居民家庭收入中来自工薪方面的收入人均5247.92元,增长11.4%,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76.8%。 此外,一季度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52.29元,增长28.9%。其中房屋出租是财产性收入增多的
主要原因。
    支出方面,一季度广州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4013.52元,增长7.2%。在八大类消费支出中,除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杂项商品和服务类外,其余五大类消费支出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用于教育和交通的支出增长最快。
    一季度,广州市居民人均教育费支出274.65元,增长29.0%,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8%,比上年同期增加0.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平均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达9辆,比上年同期增加4辆,比上年末增加2.7辆。
    而受涨价影响,居民水电燃料支出明显增加。一季度广州城市居民家庭用于水、燃料的费用平均为106.54元,增长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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