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方案要点
    (一)对价安排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178,549,353股为基数,以截
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53,564,806
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的转增股份。 方案实施后非流通股股东总体送
出率为16.7%。
    (二)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提起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承诺:
    1、法定承诺事项
    (1)承诺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分步上市流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2)保证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
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3)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
    2、特别承诺事项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作出的额外承诺如下:
    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减持价格不低于7.00元(相当于本次股权
分置改革公告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50%)。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
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上述减持价格进
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
    二、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26日
    2、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6月5日
    3、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1日-6月5日
    三、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8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5月
22日复牌,此段时间为股东沟通期。
    2、公司将在2006年5月19日之前(含本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
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
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未能在2006年5月19日之前(含本日)公告协商确定的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
于公告日下一交易日复牌。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
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未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
通过,公司股票将于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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