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有效解决公司发展中资金的需求,实现公司"十一五"规划的目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向昆明市商业银行开展多方委托贷款业务,此次委托融资共计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三年,利率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下浮10%,累计节约资金成本约500万元,同时该融资可以有效调整公司的负债结构,公司按季度支付利息,到期还本,所融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十一五"规划中部分技改工程的更新改造。
    2006年5月8日下午3:00,在昆明市怡景园酒店,本公司总经理何云辉先生与昆明市商业银行行长杨槐璋先生共同签署了委托融资协议。从2006年5月9日-5月19日开始,昆明市商业银行在所属营业网点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