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9日上午9时在贵阳市新联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000万股的51.64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胜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8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5680万股),反对0股, 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8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5680万股),反对0股, 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同意568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5680万股),反对0股, 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11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10万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1.89元现金。本次利润分配后,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73,322.3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568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5680万股),反对0股, 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06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06-003)。
    表决结果:同意568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5680万股),反对0股, 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文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 568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5680万股),反对0股, 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68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5680万股),反对0股, 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8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5680万股),反对0股, 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范新强先生代表三名独立董事进行年度述职,并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度述职报告》,该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06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张怡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提案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