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负连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带责任。
    鉴于公司股票近期出现异常波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目前,公司基本面没有变化,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按原计划进行,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