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委近日颁布《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3年颁布的《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据介绍,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了对出租车小排量的限制;二是取消出租小客车服务设施、租价审验许可项目;三是更替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等一批旧国家、行业标准;四是根据LPG清洁能源和信息化设备的推广进程,对有关条款作出相应调整。
另外,《广州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也于近日列入市人大今年立法计划,将于11月前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审议。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