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1.5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0.15股
    2.扣税前每股红利0.3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315元
    3.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5日
    4.除权除息日:2006年5月16日
    5.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6年5月17日
    5.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5月22日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6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6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末总股本4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二)转增股本方案:以2005年末总股本488,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每股转增0.15股。
    (三)发放年度:2005年度。
    (四)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20%的税率并暂减按5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3.15元;机构投资者股东和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3.50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及除息日、新增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
    (一)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5日
    (二)除权除息日:2006年5月16日
    (三)新增股份上市日:2006年5月17日
    (四)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5月22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5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二)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转增的股份于2006年5月17日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数量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88,500,000 43,275,000 331,775,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88,500,000 43,275,000 331,775,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 199,500,000 29,925,000 229,425,000
B股
股份合计 488,000,000 73,200,000 561,200,000
    六、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71元。
    七、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315-2812013
    联系传真:0315-3026507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东楼
    邮政编码:063018
    八、备查文件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