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6 年4 月28 日、5 月8 日、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5.1条之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06 年5 月10 日上午开市后停牌1 小时。
    二、重要说明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近期市场传言,我公司控股股东准备将其投资建设的1 万吨钛材及50 万吨棒材连轧生产线项目注入我公司,以及我公司拟实施资产重组等。
    经函询公司大股东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对方明确表示:
    (1)关于1 万吨钛材及50 万吨棒材连轧生产线项目,其投资主体为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与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无关。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董事会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都没有研究过上述两个项目的转让事宜。
    (2)目前不存在正在发生或正在筹划与我公司有关的包括资产重组、股权转让之类的重大事项。
    3、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https://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