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6]89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山东省国资委批复。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