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兵国资发[2006]59号),同意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取得了全部非流通股股东所属区域的相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