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码(0751.HK)董事局非执行主席黄宏生与弟弟黄培升的案件经过17个月的漫长审讯后即将水落石出。5月10日,黄宏生的代理律师林炳昌告诉本报记者,本周五(5月12日)控辩双方的结案陈词将正式完成,预计一周内该案将会有正式结果。
对于案件的结果,此前有消息称黄宏生兄弟可能因控方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林炳昌指出:“从目前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看,我们对胜诉有信心,但最终结果还需要法官做出,即使结果出现偶然,按照香港法律,我们将在判决后的28天内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据介绍,香港法律规定,控方的举证要毫无合理疑点,才能成功举证一个人,因此香港廉政公署提交的案件中最终有一半以上由于证据不足而败诉。
然而对于黄宏生来说,这显然是一场马拉松式的磨难。从2004年11月30日到如今,该案件已持续了近一年半的时间。
记者了解到,在廉政公署将案件移交香港律政司后,先是在东区裁判法院先后五次安排提堂,去年7月20日才正式提交位于香港湾仔的区域法院审理,经过去年11月的预审后今年1月17日正式审理,中间历时近四个月,控辩双方先后有20多位证人出庭作证。
林炳昌告诉本报记者,其中与黄宏生私交甚好的熊猫集团前总经理陈祥兴和黄宏生的助手翟勇(曾负责创维无线通讯)出庭对案件最终结果将有重要作用,陈祥兴在证词中证明黄宏生涉嫌挪用的5100万港元都是为了自己和翟勇给予创维在开拓彩电内地市场和获得手机牌照的回报,这些是创维数码正常的支出。
案件审理非常复杂。据介绍,仅仅是陈祥兴和翟勇出庭作证就历时近两周。对此林炳昌告诉记者,香港法律是遵循公正原则的,任何可能影响结果的证据都要进行充分的控辩对抗,耗时也很正常。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没有露面,对此林炳昌指出,当初此案举报人是通过举报信的形式发给香港廉政公署,但是他又没有可以拿出来的证据,所以一直没有出庭作证。
对于黄宏生案件的结果,创维集团新闻发言人沈健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接到最后的结果,但是无论结果如何,创维集团和创维数码早已走出了事件的影响,创维新的年轻核心管理层和职业经理人模式都已确立。”
其实黄宏生一直在对创维集团的重大事件进行背后的操控,每年的经销商大会他都会参加,今年4月在审判期间还回深圳参加了全国经销商大会。
对于案件的结果,东方证券分析师陈刚表示,即便黄宏生被判无罪,从全局来看,对内地上市公司的监管规范还是有积极的警示作用。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