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 中国股权分置改革在线
    股改篇
    问: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王明法答:此次方案的设计主要考虑到股权分置改革只是公司股东之间持股比例的重新划分,对公司的价值并不影响,因此考虑对价比例时主要考虑全流通后对股价的影响,并以此为依据确定非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支付比例。 谢谢!
    问:为什么说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可以实现双赢?
    王明法答:股权分置改革获得成功,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利益更加趋于一致,公司治理将更加规范,企业经营目标更加明确。原非流通股股东也会认同将股价作为最重要的考核目标。通过管理层与股价挂钩的股权激励制度的建立,将可更好地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为所有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同时,上市公司有可能通过换股、发行新股等方式来整合购并存量资源,促进公司发展,创造更大的公司价值。因此,股权分置改革可以带来原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以及管理层的多赢局面!谢谢!
    问:请问如何看待投资者关系?
    王明法答:恒顺醋业(行情,论坛)是全体股东的公司,投资者关系对公司的长远发展非常重要。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并一定会处理好和与投资者的关系。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披露、网上与投资者沟通、一对一推介等方式把公司介绍给投资者,同时通过稳健经营使公司经营业绩最大化,给投资者以丰厚的回报。谢谢!
    问: 董事长,您如何看待您的个人魅力对公司的作用?您如何看待个人对企业的核心领导作用?
    叶有伟答: 我认为,企业做到今天,关键在于企业的员工的团结和努力,只有齐心协力才能把企业不断做精做强做大。
    经营发展篇
    问:请问董事长,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是什么?
    叶有伟答: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人才为根本,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通过资产运营和资本运作,使公司逐渐发展成为结构合理、技术领先、效益显著、成长良好的现代化大型调味品企业。具体将实施四大发展战略:产品发展战略、科技发展战略、营销战略、管理战略。
    具体的实施愿景主要包括:2008年前产能翻一番;提升产品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强和改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品牌和营销的战略建设,优化营销网络布局,扩大产品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谢谢!
    问:你认为贵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优势如何?
    叶有伟答:公司是国内目前食醋最大的生产企业,在同行业的龙头地位无人撼动。据统计,公司的香醋产品在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上居国内同行业前列,作为一家始建于清朝道光年间的百年老店,一百多年来,始终坚持镇江香醋的正宗工艺和原料,以优质糯米为主要原料酿造而成。以“醇而不涩、香而微甜、色浓味鲜”誉满中外。其中主打品牌“恒顺牌”作为我国食醋类产品中唯一荣获国家、国际双金奖的产品,畅销全国和世界43个国家和地区,并被认定为国宴专用产品。而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实施了走出去战略,向近10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恒顺”或“金山牌”商标,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无形资产,另一方面,是想借此完成由制造商向品牌商的转变,在获得出口自营权后,自己的产品自己做市场,出口的自销量将大幅攀升。公司在实现酱醋生产“管道化、机械化、自动化和流水线”的基础上,投资1.2亿元建成“亚洲第一流,二十年不落后”的6万吨香醋技改扩建工程。谢谢!
    问: 公司如何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叶有伟答:公司要以质量和信誉作为品牌立足的根本,实施品牌战略,以客户需求为专注焦点。我们要努力做到技术领先一步,质量高人一等,成本低人一块,服务优人一筹,争创驰名商标;在此基础上通过必要、适当的营销手段,提高商品和企业知名度,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问: 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潜力有多大?
    叶有伟答:根据中国调味品协会统计,目前国内食醋年产200万吨,有近6000家生产企业,其中品牌企业年产约60万吨,其他作坊式的小企业占70%。公司在品牌企业中市场占有率约15%,随着国家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日益重视,相信品牌醋的市场占有率会显著上升,为品牌企业留下了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对健康的关注,醋的保健功能得到了越来越多认同,也将扩大醋的市场容量,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空间。谢谢!
    问:要经营管理好上市公司,需要方方面面的技术、管理人才,请问贵公司未来有无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叶有伟答:为适应公司高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继续贯彻“内培外引”的人才战略,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后续培养和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及员工竞争机制,把考核制度、分配制度、人事任免制度、奖励制度等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来统一和协调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的行为,提高各类专业人才占公司职工总数的比例,优化员工队伍建设,推动企业发展。谢谢!
    问: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如何?
    张玉宏答:公司已经制定了财务管理规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各岗位权限及职责范围。通过制度约束、明确职责及其良好的执行,公司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相关财务工作制度自制定以来,一直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生因制度缺陷导致的重大失误。谢谢!
    文字整理 于雅琴 摄影 骆民
    出席嘉宾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江苏恒顺醋业(行情,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有伟先生
    江苏恒顺醋业(行情,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 王明法先生
    江苏恒顺醋业(行情,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玉宏先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刘剑先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并购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刘 灏先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并购部高级经理、项目主办人 陈建东先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并购部项目经理 陈曦女士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投资者和所有关心江苏恒顺醋业(行情,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和我的同事们非常高兴地通过网络就江苏恒顺醋业(行情,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和大家进行交流。首先,我代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向长期关心、支持公司改革和发展的各位投资者和各界朋友,致以衷心感谢!向今天参加网上交流,共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各位股东和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期待在平等、互信、共赢的氛围中,与大家充分交流和沟通。
    江苏恒顺醋业(行情,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自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以来,坚持按照“巩固发展主业、探索新兴行业,依靠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升级”的战略方针,在利用募集资金成功收购了镇江香醋第二大品牌“北固山”后,又陆续通过购并苏北最大调味品企业徐州万通、重庆云阳恒顺调味品公司,在山西晋中兴建了山西恒顺老陈醋生产基地,初步完成了全国战略布局,成为国内同行业规模最大、产品覆盖面最广、现代化程度最高的龙头企业,公司食醋产销量从上市前2000年的4万余吨递增到2005年的8万余吨;在镇江学府路储备了1000余亩土地开发房地产的同时,又利用资本运营手段控股了国内LED光电领先企业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收购了镇江百货零售龙头企业镇江百盛商城有限公司50%股权,上述策略已初见成效,为公司今后业绩稳步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将为广大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2006年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公司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的第一年,为全面增强企业的后续发展能力,我们制定了力争在2010年食醋产销量达到年产20万吨的5年宏伟发展规划,下半年将全面启动恒顺工业园项目建设进程。
    股权分置改革不仅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恒顺醋业(行情,论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如果能够顺利通过并实施,将有助于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形成统一的价值判断标准、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共同的利益基础,有助于全面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确保公司诚信经营、规范治理、和谐发展。也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流通股东的长远利益,使各位股东得到合理而满意的投资回报。
    基于上述愿望,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这次股权分置改革。为此,我们聘请了专业保荐机构,在借鉴国内已经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制定了股改方案。方案公布后,董事会通过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登门拜访投资者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地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今天又以网上路演这一重要形式再次与大家交流,根本目的在于和投资者一道推动公司股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今天的网上交流活动,我们是抱着互信、务实、平等、协商、共赢的态度而来的。我们衷心希望各位流通股股东对恒顺醋业(行情,论坛)股改方案给予理解、认可和支持,并与非流通股东达成共识。我相信,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使公司成为治理规范科学、主营业务突出、发展环境宽松、盈利能力持续的上市公司,不仅是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奋斗目标,也是全体股东的希望所在。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们将以“诚信、和谐、发展”为方针,以推动公司跻身中国优秀的上市公司之列为目标,突出以食醋和与食醋相配套的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现有房地产业务和光电产业,持续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争取给股东带来安全、合理、满意的投资回报。
    谢谢大家!
    江苏恒顺醋业(行情,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有伟先生致辞:
    平等、互信、共赢
    路演嘉宾合影(左起张玉宏、叶有伟、王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