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截止到2006年5月10日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06年5月11日9:30至10:30停牌一小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0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此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