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5月10日电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透露,欧盟已于5月2日通过了电池指令草案。这意味着,今后国内相关出口电池企业不仅要满足更严格的汞、镉含量要求,还将承担高昂的电池回收成本。
根据欧盟该项指令,在正式生效后,凡是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都将被禁止销售;此外,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
宁波检验检疫局轻纺处副处长邬建军分析认为,欧盟新指令的出台,对技术实力比较薄弱的中小电池生产企业影响较大。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