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物价局获悉,为缓解成品油涨价对出租行业造成的影响,减轻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负担,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决定降低天津市津E牌照出租车的养路费标准。与此同时还降低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综合服务费标准。
    津E牌照客运出租车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由现行的每吨每月200元调整为140元。按照养路费征收办法规定,津E牌照客运出租车以半吨计费,即:每月每车70元。新标准从2006年4月1日起执行,养路费征稽部门将对已经征收的养路费多退少补。
    天津市同时下调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综合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