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部分资产由于涉及多起诉讼被冻结(见2005年度报告"附注8"、"附注9"),近期公司进行了清查,将具体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1、2004年9月,长沙市商业银行北城支行诉湖南国光瓷业集团有限公司3,000万元借款合同一案,我公司因提供担保负连带责任(见2006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执行情况:冻结公司持有的亚华宾佳乐6,633万股权、亚华乳业3,200万股权、亚龙置业500万股权。
    2、2005年3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虹口支行诉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00万元借款合同一案,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公司因提供担保负连带责任(见2005年年报"附注8")。执行情况:冻结公司持有亚华置业900万股权、亚华乳业4,200万股权、泰阳证券2.339亿股、亚华科学院土地。
    3、2005年3月,深圳发展银行上步支行诉深圳亚华鑫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945万元借款合同一案,该案正在调解协商中(见2005年年报"附注8")。我公司因提供担保可能负连带责任,已经被冻结公司持有的亚华乳业3,200万股权、亚华宾佳6,633万股权、泰阳证券2.339亿股权、亚华置业900万股权。
    4、2005年6月,深圳市中科智集团有限公司诉本公司2,340万元借款一案,2005年9月达成调解(见2006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相关公告)。执行情况:
    冻结公司持有的泰阳证券2.339亿股权。
    5、2005年6月,岳阳市商业银行诉湖南岳洲市场发展有限公司2,800万元借款合同一案,经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岳中民二初字第85号民事裁决书裁决,我公司因提供担保负连带责任。执行情况:冻结公司持有的亚华岳州公司3,780万股权。
    以上诉讼及涉诉金额均已包括在2006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相关公告中。
    公司目前经营工作正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