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天公布的最新调研显示:全国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较快增长,2005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受理30多万件,比上年增加5.3万件,增幅达20.5%。受理案件量是2000年的2.3倍,是《劳动法》正式实施的1995年的9.5倍。
经济较发达地区成为劳动争议案件多发地区。去年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逾万件的省份有:广东6.12万件,江苏5.08万件,山东2.60万件,上海2.04万件,北京1.88万件,浙江1.86万件,四川1.09万件;上述七省、市受理案件占全国案件总数的65.8%。
全国劳动争议案件表现出以下特点:劳动争议对抗性越来越明显,争议案件处理裁决比例仍然居高不下;劳动者胜诉率进一步提高,2005年,劳动者胜诉案件是用人单位胜诉案件的3.7倍,劳动者胜诉率为47.5%;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与上年大体持平,涉及人数有所下降。
据调研分析,引发劳动争议的主要是两方面问题:一是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争议,这类案件连续几年成为劳动争议的主要案由,其中拖欠工资争议在劳动报酬争议中占较高比例;二是劳动合同争议,这类案件近年来持续增多,2005年达到5.5万件,占全部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71.8%。(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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