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出现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5.1和11.5.3条的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