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06年5月9日、5月10日、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0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