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4月2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06年5月10日在公司五楼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马兴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马兴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选举许冬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聘任马兴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同意聘任邱锡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
    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根据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许冬瑾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根据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邱锡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根据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林国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根据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庄义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锦春先生、江镇平先生、张弘先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的第二项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事项向董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结果。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1: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马兴田先生,37岁,广东省普宁市人,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博士生,工程师职称,广州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曾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是揭阳市、普宁市政协常委,普宁市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荣获“全国劳动模范”、“2005年度中国十大工商英才”、“广东省五四青年奖章”、“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广州军区爱国拥军民营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担任广东省海外联谊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联常委、广东省医药协会副会长、揭阳市民营科技协会理事长、普宁市药业商会会长等社会职务。
    2、许冬瑾女士,36岁,大学文化,在读研究生,主管药师,揭阳市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揭阳市优秀女企业家,本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本公司股票397.9万股。曾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
    3、邱锡伟先生,35岁,在读研究生,经济师,普宁市政协委员、普宁市药业商会副秘书长;曾获“普宁市劳动模范”、“普宁市第四届十佳青年”等称号;历任深圳市歌朗娜表业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主任、内部审核员,曾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职务,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4、林国雄先生,47岁,大专文化、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职务,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5、庄义清,女,35岁,大专学历,会计师。先后在普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宁轻工业品公司及本公司工作,历任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主管、财务总监等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