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哈国资发字[2006]11号文《关于组建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在哈尔滨轻工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轻工公司”)和哈尔滨机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械控股公司”)的基础上,组建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业资产经营公司”)。 工业资产经营公司的国有资产由轻工公司和机械控股公司原有国有资产构成,并于2006年4月14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301001008328。
    机械控股公司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空调”)的控股股东,持有哈空调58.99%的股权,即14495.36万股,股权性质为国家股。鉴于机械控股公司的国有资产已经划归工业资产经营公司,故哈空调的控股股东应由机械控股公司变更为工业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正在办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的同意文件。本公司将就该事项做持续披露。
    工业资产经营公司拟划转哈空调国有股权的情况:
    一、国有股权转让方、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哈尔滨机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34号
    法定代表人:贾剑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124628万元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受市国资委的委托运营受托范围内企业的国有资产
    (二)受让方
    公司名称: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4月14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61号
    法定代表人:于明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资本运营和管理及国有产权管理;融资与投资;产权收购、兼并及转让;资产托管。
    二、受让方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出资人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工业资产经营公司的国有资产由轻工公司和机械控股公司的原国有资产组成。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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