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电 央行上海总部日前发布了《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6年修订)》,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对列入限制类、淘汰类、非鼓励类和禁止类的行业与企业,央行上海总部明确要求金融机构限制或禁止发放贷款。
《指引》分信贷投向支持类、审慎类、限制和禁止类等三大类。
审慎类主要是对存在贷款、投资、产能增长过快的行业和企业,对贷款资金流向监控困难以及有潜在风险的行业和企业。
限制和禁止类主要是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上海市淘汰劣势产业“十一五”规划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信贷政策法规,对列入限制类、淘汰类、非鼓励类和禁止类的行业与企业,要求金融机构限制或禁止发放贷款。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