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了《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6年修订)》,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对列入限制类、淘汰类、非鼓励类和禁止类的行业与企业,央行上海总部明确要求金融机构限制或禁止发放贷款。
《指引》分信贷投向支持类、审慎类、限制和禁止类等三大类。支持类主要是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且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行业与企业,要求金融机构给予积极支持。其中包括:优先支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大力支持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等。
在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后,浦东成为全国首个由享受政策优势的地区转向享有体制优势的地区,为配合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指引》将“支持世博会建设和浦东开发开放”改为“支持世博会建设和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另外,今年“两会”期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被列入“十一五”规划,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指引》将“进一步推进区县经济结构调整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改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审慎类主要是对存在贷款、投资、产能增长过快的行业和企业,对贷款资金流向监控困难以及有潜在风险的行业和企业,要求金融机构采取审慎态度,坚持信贷原则,严格贷款条件,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记者了解到,上海各家银行已经接到该《指引》,并表示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该《指引》的要求,及时制定和修订相关的信贷投向分类政策,坚持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努力优化信贷结构和推动产业升级。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