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2003 年和2004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5 年4 月29 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2005 年度,由于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2005 年财务报告显示净利润为正值,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8和13.3.1 条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审议通过,向深交所提出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为了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将依靠加强涂料主业的发展,努力搞好生产经营,尽快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对以前年度委托理财担保等造成的损失,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收。
    经深交所批准,自2006 年5 月15 日起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1、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化工变更为ST 化工;
    2、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股票代码不变。
    公司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
    电话:0931-4862482
    传真:0931-8497112
    电子信箱:yongxin@public.lz.gs.cn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5 月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