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
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06年度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续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
    二、通过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推荐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决定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并将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
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
    五、同意以信用方式向招商银行厦门分行、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和厦门市商
业银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七亿、五亿和四点五亿元等值人民币的集团综合授信额
度,期限均为一年。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6月13日上午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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