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辉)昨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紧急通知,要求所有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从即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对于现有的该企业所有生产的药品,要立即就地查封、扣押,并造册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举报电话为029-85361310。
新闻背景
侦查假药案
5月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发现部分患者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了该企业“亮菌甲素注射液”的生产,封存了库存药品,并派出调查组分赴黑龙江、广东等地进行调查,随后又赴江苏追踪调查生产原料的问题。
经初步调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为假药,其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这一案件有关人员涉嫌触犯刑律,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