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
近期,全国各地大量消费者在购买CECT手机时遇到了一款手机两种样式的怪事。他们所购买的CECT手机与在该手机生产商官方网站上查询的机型完全不符。据调查,出现问题的手机型号至少在10款以上。 不少消费者因为手机用了没多久便出现故障,去CECT指定维修点维修而对方拒修,才得知自己购买的并非是CECT生产的手机。“难道手机也有双胞胎?”一时间消费者对此疑惑不解、不知所措。其中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本刊就此展开了调查。
本刊记者 辛国奇
>> 事件一
情侣手机不成“对儿”
日前,本刊接到消费者反映,他们所购买的CECT手机与在该手机生产商官方网站上查询的机型完全不符。他们所购买的手机大多款式新颖,而查询出的都是几年前已经停产的机型,出现了一款手机两种样式的怪事。
刘小姐和男朋友买了一对情侣机,但他们很快就发现两个手机“不太一样”。更让他们疑惑不解的是,他们买到的都是滑盖机,但在该手机生产商的官方网站上查询,他们所买型号的手机竟然是一款翻盖式手机,并且早已停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一个型号,两款样式,难道手机也有双胞胎?”
刘小姐告诉记者,狗年春节年前,她和男朋友一起回到老家陕西省汉中市。由于想换一部手机,他们便来到汉中景玉蜂星手机专卖场挑选,最后看上了一部标有CECTA606,像素300万,带MP3的滑盖手机,标价为1350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后以1260元成交。
营业员问刘小姐:“你报销吗?”刘小姐考虑到不开发票可以便宜些,便说:“自己用。”营业员于是说:“那就不用开发票了!”因为是在正规的商场购物,所以刘小姐也就没有多想,没有开发票。手机拿到手后,刘小姐发现该手机不但带有MP3,而且还有MP4。
试用了一天后,刘小姐的男朋友拿去看了看,觉得不错,于是也想买部这款手机和刘小姐的手机配成一对情侣机。第二天,刘小姐的男朋友便去了景玉蜂星手机专卖场,以同样的价格又购买了一部CECTA606的滑盖手机,同时也没有开发票。
用上了情侣机,刘小姐和男朋友都相当高兴,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两个机子好像不太一样。他们对比了一下发现,首先外观的颜色相同,其次男朋友所购买的摄相头像素很低,和刘小姐的无法相比。更让人惊讶的是,同款同型号的手机,刘小姐的手机不但有MP3,还有MP4,但男朋友的手机只有MP3,根本没有MP4。
“是不是营业员拿错机子了?”刘小姐和男朋友刚开始十分纳闷。随后,他们来到景玉蜂星手机专卖场询问,营业员先是说可能是手机软件不同,但刘小姐质疑为何机身上的标志也不同,营业员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随后,刘小姐去CECT官方网站上查询型号为CECTA606的手机到底是什么样子,结果竟然发现CECTA606早就停产,而且是2003年款翻盖式手机,根本没有MP3播放功能,与刘小姐所购买到的直板机大相径庭。
刘小姐和男朋友便将此事反应给了当地工商部门,但由于购买手机时没有索要发票,工商部门最终没有受理。
令刘小姐疑惑的是,在正规的大型商场里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
>> 事件二
“双胞胎”机主起诉商场
原告到被告处要求退货,被告也承认这款手机不是CECT公司生产,而是一种称之为“贴牌机”的手机,但称业界大都是这样销售,而不同意退机退款。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然而,刘小姐所碰到的事情并非个案,不少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也遭遇了同样的尴尬。
在山西一家名叫金星通讯的商场里购买CECT
A606手机的首先生,也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手机与CECT网站上公布的样式不符。他于2006年1月一纸诉状将该商场告上法庭。
首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05年9月2日在金星通讯商场购买了一部型号为CECT
A606的手机,该手机的特征为:红色、滑盖、机身标有MP3功能。谁知使用几天后便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几经交涉后,金星通讯商场于10月25日给他更换了相同型号手机。但更换后的手机使用了不到两个月又出现严重故障,接听和拨打不了任何电话。
首先生在其他手机卖场无意间也发现一款型号为CECTA606手机,但无论从外部特征还是从功能上都千差万别。他到CECT官方网站上一查询,才知真正的CECT
A606手机是2003年款翻盖式手机,根本没有MP3播放功能。
首先生的起诉状上这样写道:
“手机电池盒内所贴‘进网许可’标签虽不能辨出真假,但将已经坏了的原手机的进网许可号02-5552-03196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官方网站(www.tenaa.com.cn/WSFW/FlagValidate.aspx)进行网上认证,证明确实是2003年款式CECT
A606的进网许可。也就是说,我所购的手机上贴着真正CECT A606的进网标志,但却不是真正的CECT A606手机。”
“原告到被告处要求退货,被告也承认这款手机不是CECT公司生产,而是一种称之为‘贴牌机’的手机,并且当即拿出真正的CECT
A606向原告展示。但称业界大都是这样销售,而不同意退机退款。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规定,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原告进行欺诈。为拥护国家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也为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原告要求被告依法承担相当于销售价款一倍的损失赔偿,并退还购机款。请法院依法审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首先生要求原告金星通讯商场退还他购机款1500元,并给予1500元的补偿。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该通讯商场主动请和,将购机款退还给了首先生。
>> 调查
电子消费求助社区315UNION:2006年3月, CECT“双胞胎”机问题占整体手机问题求助的48%。
记者在百度“CECT吧”、“CECT手机论坛”等论坛上看到,全国各地的大量消费者遇到了和刘小姐、首先生相类似的事情——买到了一款型号两种样式的“双胞胎”机,而且出现问题的手机型号至少在10款以上。面对这样的事情,他们不知所措。而很多消费者是因为手机用了没多久便出现了故障,去CECT维修点维修而对方拒修后,才得知自己购买的并非是CECT生产的手机。
网上电子消费求助社区315UNION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2005年12月份开始,投诉购买CECT手机后发现一款手机两种样式的案例大量增多。仅在2006年2月,
CECT手机相关投诉即达到72件。2006年3月,
CECT“双胞胎”机问题占整体手机问题求助的48%。近期,315UNION的工作人员似乎已成了CECT手机的客服人员,众多CECT手机的用户蜂拥而至315UNION,质疑厂家为何如此不负责任,要求讨个说法。
记者在315UNION的《2006年1月份全国消费求助统计分析》中看到:“假货泛滥依旧是CECT的硬伤,单从产品上看,假货的造成问题似乎与CECT品牌本身无多大干系,但是CECT的假货问题由来已久,且不说这里面有多少问题是因为CECT公司自身引发的,仅凭CECT这种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的态度,就已让消费者对这个品牌感到寒心。”
同时,315UNION的《2006年3月份全国消费求助统计分析》中写到,“消费者主动联系CECT客服,对方虽承认用户所购的并非正品,但拒绝出具假货证明。很多消费者都因为拿不到假货证明,而无法退掉手中的‘烫手山芋’!”
>> 说法
CECT诉苦被假冒
CECT表示:目前手机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打有“CECT”品牌的手机,与原手机型号产品完全不同。这些不法经营行为,损害了CECT品牌形象,欺骗、伤害了消费者。
市场上“双胞胎”机如此泛滥,CECT是否也有所耳闻?CECT方面对“双胞胎”机这一奇怪现象是如何认定的?他们又采取了怎样的措施?带着这一连串的问题,记者采访了CECT品牌所有者——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质量万里行》:请问,这些手机是贴牌手机还是假冒手机?如果是假冒手机为何能在全国各地商场贵公司的柜台上广泛流通?如果这些手机属于合作生产,那么有没有进行质量监管,怎样保证售后服务,合作伙伴又是哪些?
CECT:就贵媒体所提及的问题,我公司也有所了解,可以说正如贵媒体所了解到的情况,目前手机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打着“CECT”品牌的手机,而手机型号又恰恰是我公司几年前生产过并已停产的型号,但手机外观与功能则与我公司原该型号产品完全不同。同时,在这些手机的包装盒上也会印有我公司详细名称、地址等相关联系方式或是消费者购买时不易区别的相似信息。那些不法经营者卖给消费者的手机不能保证产品质量,而又把售后等问题安到了我们正规手机厂家头上,他们在赚到黑心钱后却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消费者在购买这些手机后发生的质量、售后问题也多次在我公司暴露。当然,对于这些假冒手机,我公司也无法承诺消费者相关的售后服务,消费者不一定能完全明白这里面的全部问题,也可能误解我们CECT。因此,这是对我公司及“CECT”品牌形象的严重损害,更是极大地欺骗消费者,伤害消费者。为此,我公司在2004年中,专门成立了“打假办”,在全国范围联合各地工商部门打击这些不法行为,同时也多次借助媒体、各地经销商及我公司主页协同提醒消费者慎防购买到假冒“CECT”品牌的手机,维护我公司及“CECT”品牌形象。目前,我公司网站上的所有产品所涉及的产品型号、图片、功能资料均是通过国家信息产业部报批核准上市销售的产品,因此,就现在市场上出现的这种款式新颖但又是我公司早已停产型号的手机,都是假冒手机。
假冒手机的问题之所以能得以暴露,也正是因为它们流入了手机市场中的一些正规或较大的手机销售渠道。一方面,作为手机生产厂商与经销商及终端卖场三方,我们之间仍需加大配合、协作,加强监管以让那些不法经营者无机可乘。另一方面,我们在配合工商部门的这一年多来的打假工作中,也遇到了实际的难处,这些小作坊的隐蔽性较好,而且善于游击战,经常是今天在这个地方把他抄了,明天他又在别的地方销售,而且很难一次连锅端,往往只能查抄那些小的销售点,罚一些款,通常要很长时间的蹲点摸查,收集证据才能真正找到不法生产者。因此,无论是作为正规的手机生产厂家还是相关的执法部门,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对付这些不法经营者,而大家也都一直在为营造一个良性的市场环境不断努力,同时更希望的是尽力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在此,我们也希望借助贵媒体感谢广大消费者对我们CECT的关注与关心,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可能目前我们的工作还不够完善,我们取得的效果也不够理想,但是恳请广大消费者继续支持我们,相信无论前面有多少、多大的困难,我们一定会继续努力,共同维护整个手机消费市场。
《中国质量万里行》:贵公司高层2005年7月曾表示,目前贴牌业务约占CECT总体营收的10%~20%。有媒体报道说:“按照贵公司透露的2005年上半年营收水平计算,完全‘告别’贴牌业务意味着年收入将减少4000万~8000万元。”请问目前CECT是否已完全“告别”贴牌业务?
CECT:可以说,2005年是我公司战略大调整的一年。2004年下半年,我公司通过一款自主研发的产品,为整个公司创造了上亿的利润。因此,2005年一方面我们将产品战略从原先的中低端产品调整为中高端产品,另一方面我们拒绝“借牌”。早在2002年侨兴收购CECT后,由于进入手机行业较晚,头两年CECT自有品牌经营并不理想,CECT也曾尝试与一些厂家合作生产、销售手机,共同获得利润。因此,外界则据此推断,借牌是CECT的一贯路线。当初与神达、宇龙的合作都是个别单款机型,而宇龙现在也已获得牌照。同时,在2004年初分别与UT斯达康、明基成立了合资公司,目前这两家都已获得自己的手机牌照,因此双方的合作则将更多层面放在了技术上。而另一家多普达原本就有中电集团参股,侨兴接手后延续了双方的合作,目前多普达也已获得手机牌照。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合作伙伴在产品营销过程中均是推广其自有品牌的,因为无论是销售还是售后都是应由合作伙伴自己来承担责任的,因此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售后服务电话均是合作伙伴自身体现。然而,事实上合作厂商销量也十分有限,在上述合作中CECT并没赚到多少钱,却为此背上了一个“贴牌机”的名声,每每受到信产部的严密关注。尤其,在核准制实行的今天,市场环境已经放开,新入者没有必要再采用借牌形式。所以,我公司也坚决拒绝“借牌”。目前CECT已完全告别借牌业务,我们更多的是希望与一些国际大公司建立技术层面的合作,这对我们自身的发展会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而就贵媒体提到的一些相关媒体报道中的数据,我们无法予以正确的认定,但是就此,我公司也可提供一组第三方的权威数据供贵媒体参考:2004年我公司实现盈利一个亿;2005年上半年CECT手机整体市场份额2.4%,排名第13位,增长率达到0.6%,在全部手机品牌中排名第4位,仅次于诺基亚、联想、索尼爱立信,同时实现盈利一个多亿;而2005年的净利润将是2004年的两倍,也是国产手机中除联想以外同样保持盈利的国产手机厂商,同时排名国产手机第7位;到2006年第一季度,CECT已进入手机整体市场的前10位,排名国产手机第5位。可以说,我们已成长为国产手机品牌中的支柱型企业。由此可见,拒绝借牌业务不仅没有对CECT本身的产品发展及企业利润带来影响,相反,我们可以更加专一的打造CECT品牌。相信通过我们在自主研发上的不懈努力能够不断打造出让消费者青睐的产品,创造让消费者喜爱、满意的品牌。
>> 查处
数次“封杀”贴牌依旧
信息产业部曾下发文件指出,将追究以租借手机许可证牟利的手机厂商的责任,罚没其非法所得,情节恶劣者处以取消手机生产资格等处罚。
尽管从CECT方面得到正面回应:CECT“双胞胎”机属假冒产品,然而目前国内手机市场上的“贴牌”现象仍是人们关注的热点。
一位手机商告诉记者,所谓贴牌,其实是未获手机生产准入资格的企业曲线入市的一种方式。简单的说,就是一些企业,自己拿出成品手机,向已有牌照手机企业缴纳一定“租借费”后,贴上后者的商标上市
销售。
贴牌导致了国产手机质量和售后问题的不断出现。国家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在2005年年初对国内22个厂家、22种型号手机进行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手机产品合格率仅为63.6%。一些企业自己基本不生产手机,却将手中的牌照资源出租牟利,无牌照厂商的手机质量良莠不齐,导致严重的售后服务问题。
贴牌手机对国产手机行业带来的弊端有目共睹。早在2003年7月,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在青岛宣布,将严厉查处以任何形式向无牌企业出租手机牌照的厂商。宣布将追究以租借手机许可证牟利的手机厂商的责任,罚没手机商借牌非法所得,并对情节恶劣者处以取消手机生产资格等处罚。
2003年8月,在电信管理局召开的信息产业部移动电话机生产厂家工作会上,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再次宣布将严厉查处以任何形式向无牌企业出租手机牌照的厂商。
2005年4月,一场针对贴牌手机的声讨运动再次展开。2005年3月底,信产部、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在天津举行的“国产品牌手机产销衔接座谈会”上,包括TCL、波导、夏新、康佳在内的多家排名靠前的国产手机巨头,联合向贴牌现象发难,要求监管机构对贴牌一查到底。
而到2004年5月,信息产业部再次下发文件称要严肃处理各种贴牌,在手机品牌后面只能标注型号,不再允许打联合品牌。当时的熊猫易美手机就不得不在品牌中取消了“易美”两个字。该文件中指出,将追究以租借手机许可证牟利的手机厂商的责任,罚没其非法所得,情节恶劣者处以取消手机生产资格等处罚。
信息产业部的数次“封杀”并没有阻止贴牌市场的泛滥。有媒体报道说,信产部对贴牌市场情况并非不了解,但它又必须考虑“租牌”厂商不可小觑的
“公关能力”。目前拥有牌照资源的厂商,很多都具有国有或者半国有性质,中间的利益关系很复杂。
不过,信息产业部对贴牌厂商肯定不会手软。2006年4月13日,在“中国移动通信产业高峰论坛”上,信息产业部科技司质量监督处处长马民透露,目前有核准制,现在正在研究建立手机企业退出机制,经常贴牌或投诉很强烈的企业要退出。同时,今年将制定售后服务的质量标准,将结合电子商会等行业协会进行有力监督。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降低质量的,消费者投诉强烈的,按规定给予警示和公告。并且信产部正在考虑今年内对手机维修网点和售后服务解决方案实行备案制。
>> 背景
牌照缘何僧多粥少?
改审批为核准并不会使手机牌照完全放松,手机牌照仍然是僧多粥少,贴牌手机或许会在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可是,贴牌手机在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监管上依旧是真空。
提到贴牌手机,就不能不提到“5号文件”。1998年12月31日,信息产业部和当时的国家计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5号文件”),明确规定在国内生产和销售手机必须经过信息产业部的批准。
这一文件形成了在国内生产手机,需要拿到信息产业部和前国家计委批准的“牌照”制度。从1999年起,信息产业部停止对外资企业发放牌照(后补发三菱GSM牌照),2000年5月,信息产业部决定不再发放牌照。
“5号文件”的初衷,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我国民族手机产业的发展。从2000年开始,5号文件的确帮助了国产手机企业迅速崛起,为处在起步阶段的国产手机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对移动通信产业发展、打破跨国大公司垄断、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发挥过重要作用。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5号文件带来的后遗症也十分明显,一些有实力的厂商被挡在门槛之外,如神州数码、创维、明基、广州金鹏、京东方等20多家国内外企业就曾对手机行业“望洋兴叹”。业内人士透露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许多厂商不得不高价收购或者与这些拥有牌照的企业合资取得生产销售手机的合法身份,更多的企业则向它们借牌或贴牌来生产手机。部分拥有牌照的厂商,热衷于通过向没有牌照的厂商倒卖牌照获利,有的贴牌厂商甚至连一条自己的生产线都没有。手机牌照制度已成为某些企业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保护伞”,当年获得信息产业部重点支持的部分企业已经沦为靠出租手机牌照维系生存。
从2004年7月1日起,依照《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所属各部委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下达了2004年第412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在涉及“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时,明确提出“不包括移动通信类产品”,稍后发布的非许可审批项目中也没有包括移动通信类产品。这意味着执行了5年之久的手机生产行政审批制走到了终点。
但是,信产部很快又找到了新的解释,以国务院下发的2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作为依据,以遵照国务院的要求来制定手机核准制的具体政策,继续对手机生产进行“核准”。2004年11月30日,手机牌照从审批制改为了核准制。
改审批为核准,到底有什么不同呢?有人认为手机生产牌照闸门从此开启,也有人认为这仅仅是在玩文字游戏。
记者查阅《辞海》,“核准”的解释是审核后批准,“审批”即是对下级呈报上级的公文进行审查批示,两者似乎并没有太大差别。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相关官员告诉记者,手机牌照从审批制改为了核准制后,从管理原则上讲,手机牌照应划归国家发改委管理。
信产部相关人士表示,由审批改为核准,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立刻向信产部申请手机牌照。手机行业肯定要设立一定的门槛,把那些没有资金、技术实力的投机者挡在门外。信产部以后要把主要精力从对手机企业事前监管转移到事中监管上,就是因为手机牌照目前缺乏事中监管,才致使许多企业将牌照作为稀缺资源进行出租。
由此看来,改审批为核准并不会使手机牌照完全放松,手机牌照仍然是僧多粥少,贴牌手机或许会在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可是,贴牌手机在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监管上依旧是真空。
>> 专家
贴牌机质量谁来监管?
目前的状况是:牌照出租方不问不管,短期经营的贴牌厂商为降低成本更是无心过问,大量品质低劣的手机正通过贴牌这一渠道流向市场。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王瀚说,在国际上,贴牌生产是一种非常流行的方式,著名的体育用品公司NIKE也没有自己的生产基地。但一般的贴牌方式是国外厂商找国内厂商代工生产,以降低成本,对方往往都是知名品牌,对国内生产厂商的要求非常严格,在品质控制上更是有自己的一套系统。其在国内的合作方,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但是目前国内手机贴牌则完全是另一个概念,甲厂商手中有手机生产牌照,然后出租给乙厂商,乙厂商有了租来的牌照后直接投入生产,以低价冲击市场,根本不关心质量和售后服务。可以说,前者是在贴品牌,后者则是在卖牌照,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王瀚教授表示,很多电子生产企业都想从手机行业巨额利润中分一杯羹,手机“贴牌”成了一条捷径,但贴牌手机的质量究竟由谁来监管呢?目前的状况是:牌照出租方不问不管,短期经营的贴牌厂商为降低成本更是无心过问,大量品质低劣的手机正通过贴牌这一渠道流向市场。勿庸置疑,贴牌手机在短期内使被牌照出租方获得了利润,占领了市场,同时弥补了企业自身在产品研发上的缺陷。但从企业长远的发展角度出发,贴牌则是一种市场的短视行为,贴牌机销售越多,其累积的质量及售后问题表现越明显。出租牌照对自身品牌来讲是一种极大的伤害,如果相关企业还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采取补救措施,那么自身苦苦经营的品牌极有可能将被“贴”烂。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