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黄金周期间,由深圳市民邹涛发起的“不买房行动”引起了公众的热烈反响。始于2005年5月的广州合作建房网,至今已经拥有两千多名会员,他们中的大多数坚持不买房近1年了,他们在默默地坚持走合作买地、合作建房的道路。
“合作建房”在实施过程中会面临多少困难?与“不买房行动”相比,它是否更彰显民众的理性?带着这些问题,本报专访了广州“合作建房”发起人魏琨先生。不存在集资风险
记者(以下简称记):根据介绍,广州合作建房网已经有两千多名会员,并且坚持不买房已经近1年了。当时想到“合作建房”这一方式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魏琨(以下简称魏):合作建房的想法最初萌生于我和几位车迷网的好友在体会到了群居生活的种种乐趣和诸多实惠之后,大家提出了合作建房的最初设想,考虑到人多力量大,而且建设成本等相对更低,适用地块较多,于是决定召集更多的志同道合者,共同去实现这一理想。
记:现在广州有不少经济适用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相比,“合作建房”具有哪些优势?
魏:广州市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总量不多,而且存在购房资格、户型、面积、出售等限制,即使是符合条件的市民也难以有机会购买到这样的住房。在供应明显不足的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并不能解决无力购买商品房的普通市民的购房需求,对平抑广州持续攀升的房价自然难以起到积极效应。
而合作建房只要有民事行为、有购房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参加。除了将以成本价获得住房外,参加者还将获得物业管理自主、商铺回报等更多的利益。
记:在倡导“合作建房”过程中,您碰到了哪些困难?比如应该怎样面对集资的风险?
魏:广州“合作建房”已于2005年9月成立了公司,并摸索出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决策和运作机制,目前合作者比较齐心,购地工作进展顺利。由于还处于前期运作阶段,合作者的资金仍然存在个人账户中,暂时不存在集资风险,也制定了购地后相应的资金安全保障体系。“不买房”是消极逃避
记:作为广州“合作建房”的倡导者,您怎样看待深圳市民邹涛所发起的“不买房行动”?
魏:“不买房行动”是消费者抵制虚高房价的一种被动的、无奈的呐喊。其初衷很好,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但由于本身只是一种消极的逃避行为,并不能从根本上抑制高房价。要抑制高房价,关键在于政府做出相应的宏观调控。
记:有人认为,“合作建房”的方式不过是一部分公众不愿受开发商盘剥而采取的与市场相抗争的方式,这种“开倒车”是市场弱势群体表达其利益诉求的一种无奈之举。您同意这一看法吗?
魏: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合作建房”不是对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抗争”,而是一种“有益补充”。合作建房是一种规范、正常的房地产开发形式,目前在国外很常见。合作建房整个开发、建设过程和一般房地产市场开发并无区别,完全依照市场规则依法办事,并不是“开倒车”。合作建房节省的是地产发展商的利润、广告与销售费用、贷款利息等,约占房价20%-40%,更重要的是,合作者将获得物业管理的自主权。应立法保护“合作建房”组织
记:对于“合作建房”,您觉得我们还需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作出哪些规定?
魏:“合作建房”在中国是个新生事物,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希望政府和立法部门能专门出台适用于合作建房的法律、法规,比如修订新的住宅合作社条例等,立法保护群众自发成立的合作建房组织。
记:我们知道,世界各国的住房制度大体上可归为两种类型:一类就是以低租金实物福利型分配为主兼搞一些合作建房和私人建房;另一类就是以房屋的商品化经营为主。对于中国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您有什么样的看法?
魏:国务院1998年的23号文件,2003年的18号文件,都明确表达了中国政府实行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中高收入家庭用市场化的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中低收入家庭用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住房问题,低收入与困难家庭用廉租房解决住房问题”。但是据调查,在目前占全国人口40%的城镇人口中,年收入在5.1万元以上的中高收入家庭已经占到了27%,那73%的都是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了,哪个城镇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能占到住房供应的73%?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利润微薄,无偿占用大量的土地,没有哪个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会去建设如此大规模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最后73%的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还是得到商品房供应体系去寻求自己的一个空间,商品房能不涨价吗?我个人认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住房供给体系问题上有些分歧,有落实不力的问题,有理论偏差的问题。
魏琨,男,35岁。湖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1998年进入房地产公司,历任房地产公司营销部经理、工程总监、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职位。2005年5月辞职发起广州个人合作建房,创办广州合作建房网(www.gz-house.cn)。2005年9月,成立“广州众建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建房前期工作。
新快报·搜狐调查你怎么看“合作建房”总票数:1611
设想不错,可是实施起来仍存在很多困难20.92%
乌托邦设想,从目前情况来看,要实现几乎是不可能10.30%
很好,可以以最低的成本使自己拥有一套理想的房子30.04%
合作建房比不买房更具实际意义,既能拥有
房子又能对高房价产生遏制作用22.91%
解决百姓住房问题的渠道之一7.51%
为老百姓提供多一种选择的方式8.32%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