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3月20日审议,为突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同意出让公司持有的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的25%出资额,出让价格将以评估价格为依据再予以确定(相关信息刊登于2006年3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 “中和评字2006V2012”《资产评估报告书》,现将其摘要内容披露如下(详细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披露于http://www.cninfo.com.cn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委托方指定评估的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9,515.81万元,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2,680.49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6,835.32万元。
    经清查调整,资产调整后的账面值为人民币9,528.39万元,同期负债调整后账面值为人民币2,693.07万元,净资产调整后账面值为人民币6,835.32万元。
    经评估,在味之素如意食品持续经营及资产继续使用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委托方指定评估的总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0,385.52万元,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2,693.25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7,692.27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为856.95万元,增值率为12.54%。
    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3,739.37 3,751.95 3,703.44 -48.51 -1.29%
长期投资 2 2,360.03 2,360.03 2,699.86 339.84 14.40%
固定资产 3 3,257.77 3,257.77 3,731.97 474.20 14.56%
其中:在建工程 4 0.00 0.00 0.00 0.00
建筑物 5 2,140.72 2,140.72 2,351.35 210.63 9.84%
设备 6 1,117.05 1,117.05 1,380.62 263.57 23.59%
无形资产 7 157.87 157.87 249.48 91.61 58.03%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157.87 157.87 249.48 91.61 58.03%
其他资产 9 0.76 0.76 0.76 0.00 0.00%
资产总计 10 9,515.81 9,528.39 10,385.52 857.13 9.00%
流动负债 11 2,680.49 2,693.07 2,693.25 0.18 0.01%
长期负债 12 0.00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13 2,680.49 2,693.07 2,693.25 0.18 0.01%
净资产 14 6,835.32 6,835.32 7,692.27 856.95 12.54%
    依据上述评估结果,本公司拟出让的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的25%出资额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923.07万元。本公司将以该价值为依据,与受让方协商后确定。
    2005年,本公司从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有限公司分得现金红利571,680.98元,占本公司2005年度净利润的8.68%。
    另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出资额的转让”的规定,日本味之素冷冻食品株式会社(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有限公司最大出资方,出资比例50%)书面确认:由其单独受让本公司持有的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的25%出资额,其他出资方味之素(中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5%)、日本来福食品株式会社(出资比例10%)均书面确认:不行使优先受让的权利并完全委托日本味之素冷冻食品株式会社处理。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确定日本味之素冷冻食品株式会社为本次转让出资额的受让方。
    本公司将根据此次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