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于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票。
    2.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7日。
    3.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5月19日。
    4.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5月19日。
    5.自2006年5月1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中国联通"变更为"G联通",股票代码"600050"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情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4月29日下发了《关于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484号),批准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1.对价安排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集团")、联通寻呼有限公司("联通寻呼")、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联通兴业")、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北京联通兴业")和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联通进出口")同意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820,000,000股股票,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在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联通集团、联通寻呼、联通兴业、北京联通兴业和联通进出口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遵守目前法律、法规中关于禁售和限售的规定。
    (二)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股份(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股) 占总股本比例
联通集团 14,693,996,395 69.3223% 1,819,678,020 8.5847% 12,874,318,375 60.7376%
联通寻呼 650,000 0.0031% 80,495 0.0004% 569,505 0.0027%
联通兴业 650,000 0.0031% 80,495 0.0004% 569,505 0.0027%
北京联通兴业 650,000 0.0031% 80,495 0.0004% 569,505 0.0027%
联通进出口 650,000 0.0031% 80,495 0.0004% 569,505 0.0027%
合计 14,696,596,395 69.3347% 1,820,000,000 8.5863% 12,876,596,395 60.7484%
    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7日。
    2.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5月19日。
    3.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5月19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五、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5月1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中国联通"变更为"G联通",股票代码"600050"保持不变。
    六、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总计支付1,820,000,000股股份。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3.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4.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无须纳税。
    七、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动表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696,596,395 69.3347%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2,876,596,395 60.7484%
国有法人股 14,696,596,395 69.3347%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12,876,596,395 60.7484%
二、流通股份合计 6,500,000,000 30.665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8,320,000,000 39.2516%
A股 6,500,000,000 30.6653% A股 8,320,000,000 39.2516%
三、股份总数 21,196,596,395 100.0000% 三、股份总数 21,196,596,395 100.0000%
    八、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比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联通集团 12,874,318,375 60.7376%
其中: 5.0000% G+12个月以后 (注)
10.0000% G+24个月以后
60.7376% G+36个月以后
联通寻呼 569,505 0.0027% G+12个月以后
联通兴业 569,505 0.0027% G+12个月以后
北京联通兴业 569,505 0.0027% G+12个月以后
联通进出口 569,505 0.0027% G+12个月以后
    注:G 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
    九、联系方式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长宁路1033号联通大厦29楼
    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人:劳建华、赵一雷
    联系电话:021-52732228
    传真:021-52732220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版)》;
    2.《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及《补充保荐意见》;
    5.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6.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协议文件;
    7.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函;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