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及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余额为4851.84元,截止2006年3月31日余额为24154.56元,截止4月30日余额为3197.21元。 上述资金占用方均为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上虞市阳光商贸城有限公司,占用原因系:该公司水电线路与本公司相连,虽然本公司与该公司之间有独立的水电表,但由于相关主管部门为抄表便捷的原因,故每月均由本公司代为抄表,同时暂由本公司代垫。该等资金占用发生额及余额均很小,且未发生长期占用不还的情况。由于抄表及收费工作取决于相关主管机构,为解决该等资金占用情况,今后本公司将采取由上虞市阳光商贸城有限公司提前预付、分期抵扣的方式。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