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人挣得最多,沈阳人位列第二。5月12日,我省统计局发布了我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第一季度工资情况。
我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一季度人均工资为448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8.5%。在全省的14个市中,大连市以人均5480元排在第一位,沈阳市以5265元排在第二位,鞍山市的4883元和抚顺市的4582元分别排在第三和第四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而挣得最少的4个市分别是,葫芦岛市3136元、盘锦市3261元、阜新市3268元和丹东市3517元。大连市的人均工资高于丹东市1963元,相当于每个月多挣654元多。
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增加的同时,我省城镇单位就业结构继续调整,单位从业人员出现减员。截至3月末,我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488.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4万人。其中集体经济单位减幅最大,减少3.4万人,超过了8%,其他单位减员最多为4.7万人,减幅3.1%。而国有经济单位保持了稳定,减员总量、减幅均为最小,只减少2500人,减幅0.1%。
据介绍,今年前三个月,我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比去年增加了30.9亿元,相当于每个月增加了10亿元的报酬,而这还是在减员8.4万人的情况下增长的。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