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0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和第14.1.6条的规定,本所决定自2006年 5月18 日起暂停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若公司对本所作出的暂停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