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06 年5 月14 日在升汇投资集团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 年4 月30 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9 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健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陈泳妃、梁健、官强、王卫岗、鲍龙飞、潘跃东、于敏、邱在贵、郑挺。
    陈泳妃,女。历任永安东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永安市升汇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升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梁健先生,男。曾任职于福建升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升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兼首席执行官(CEO)、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官强先生,男。曾任职于福建龙岩市人民政府、福建经协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升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卫岗先生,男。曾任江西新余钢铁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豪盛(福建)股份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升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鲍龙飞,男。历任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升汇集团总经济师、升汇丹东区域总裁。
    潘跃东,男。1999 年2 月至今任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4 年3 月至今公司副总经理。
    于敏,独立董事,曾任辽宁财专本科部副主任、科研处处长,现任辽东学院副教授、科研处副处长。
    郑挺,独立董事,曾在TDS、Citizens Communications 公司任主管业务开发工作的资深经理;Sprint PCS 公司无线电分部主管无线电数据和通信业务的部门总经理。现为连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LinkAir Communications, Inc.) 的联合创始人和总裁。
    邱在贵,独立董事,现任江苏星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规划发展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换届选举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的选举采取逐项表决累计投票。
    2、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06 年5 月16 日公司关于召开200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14 日
    附件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于敏、郑挺、邱在贵为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也不是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作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为不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14 日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于敏、郑挺、邱在贵,作为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作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十、包括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于敏、郑挺、邱在贵
    2006 年5 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