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5月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结合上市公司的配股预案,郑重承诺如下:
    1、当代科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2、当代科技在上市公司配股方案最终确定后,将全部认购其可认购的配股份额;
    3、当代科技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