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2006 年5 月11 日,公司在信息披露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取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公司增发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四届监事会三次会议的决议,原有18 项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其中关于公司2006 年继续实施增发A 股的预案、关于审查公司增发资格的议案、关于通过增发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3 项议案为涉及发行证券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 年5 月8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 号令),原议案不适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予以取消。公司将重新讨论和研究再融资方案,按有关法律法规程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 年5 月13 日上午9 时
    2.召开地点:武汉市泰华大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道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 年4 月4 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81,556,50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7.33%。
    其中:参加股东大会的有限售条件的高管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16,508股,占股份总数的0.04%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每项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一)审议通过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六)审议通过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肖新才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
    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免去胡光泽先生董事职务,选举熊晟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免去林春昆先生监事职务,选举许桂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本公司2005 年度实现净利润87,517,395.00 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435,644.07 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4,811,267.35 元,按每股0.22元(含税)派发53,906,160.00 元的现金股利,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5,176,177.99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4,540,501.58 元。
    鉴于公司已于2005 年中期实施了大比例现金分配,股改时亦进行了公积金转增股本,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决定200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尚未分配利润64,540,501.58 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同意181,556,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2、表决结果: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寿春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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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5 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