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总公司与乐山市红珠山宾馆共持有本公司141,588,000 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20%。 峨眉山旅游总公司于2006 年5 月15 日接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川国资产权[2006]117 号文《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刊登于2006 年4 月2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上。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