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5月11日、12日、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咨询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后,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