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 股送5 股、转增5 股、派0.56 元(含税)。
    ● 扣税前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6 元,扣税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04元,扣税后每1 股派发现金红利0.0004 元。
    ● 股权登记日:2006 年5 月19 日
    ● 除权除息日:2006 年5 月22 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 年5 月23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 年5 月25 日
    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于2006年4 月25 日召开的“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5 年4 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同时公告。
    一、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5 年度末公司的总股本17,188 万股为基数,实施每10 股送5 股的股票分红和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6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票红利85,940,000股和现金红利9,625,280 元。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无限售条件股份中个人股东及投资基金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扣税后,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04 元,每1 股派发现金红利0.0004 元。
    二、公司200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2005 年度末公司的总股本17,188 万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 股转增5 股,共计转增股本85,940,000 股。
    三、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 年5 月19 日
    2、除权除息日:2006 年5 月22 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 年5 月23 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 年5 月25 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06 年5 月19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2、 无限售条件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股票股利和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零碎股份,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 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转股方案。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送股和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份为343,760,000 股。
    单位:股
股票类别 原有股数 本次送转股份 送转后总股数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102,880,000 102,880,000 205,760,000 59.8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69,000,000 69,000,000 138,000,000 40.14
股份合计 171,880,000 171,880,000 343,760,000 100.00
    七、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股和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343,760,000 股摊薄计算,2005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3569 元。
    八、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机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11 号
    咨询电话:028-86022555
    传 真:028-86022556
    九、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