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茂简介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王庆茂是中共党员,还曾担任过冶金部直属的一个地市级矿山的党委副书记,但20年前在矿山工作了9年的他,却毅然辞职来到深圳,从一名最普通的打工者做起,20年后,他的头衔多了很多:深圳市旺海怡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总经理,深圳市华茂实验学校等5所学校的董事长,深圳市三届政协常委、深圳市总商会副会长、中华职教社深圳分社副总干事,深圳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执行会长等等。 他还被推举为“全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候选人。奥一讯深圳市华茂实验学校前董事长王庆茂挪用巨额资金案昨天(15)再次开庭,针对检方控其涉嫌挪用亿元资金的指控,其律师为其作了无罪辩护。继去年9月6日第一次开庭进行了法庭调查后,“全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候选者之一、深圳市三届政协常委、有着“深圳陈嘉庚”之称的王庆茂昨日再次出现在被告席上,他微笑着朝旁听席上的家人招手致意,但家属的神情开始沉重。
是挪用巨资还是正常账目往来?
昨日,检察机关指控称:1996年9月至2000年11月,王庆茂利用其任深圳市华茂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华茂)等多家学校法定代表人的便利条件,指使学校财务将本应存入学校账户的教育储备金人民币9772万余元、港元466万余元,直接存入其个人及家属投资注册的深圳市旺海怡康公司账户,供其个人投资发展使用。截至2004年12月王庆茂挪用至旺海怡康公司的资金仍有人民币7512万余元、港元302万余元未退还华茂实验等学校。另外,学校其他教育经费也被其挪用。1996年9月至2004年8月1日,王庆茂利用其任华茂法定代表人的便利条件,指使学校财务人员将学校教育经费多次以“往来款”的名义转入其个人及家属投资的多家公司。截至2004年11月30日,尚有人民币4825万余元未退回。王被捕前是深圳市旺海怡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海怡康公司)等8家民营企业的老板,亦同时是华茂等5所学校的董事长,因此,王庆茂辩称,由于旺海怡康公司和华茂的关系是父子关系,后者为前者提供多达2.6亿多元的资金支持。正是旺海怡康的强大资金支持,华茂才得以正常办学,因此,华茂还账是理所当然的。且由于华茂的基础是民企,而民企在财务管理上相对灵活,具体操作往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检方说根据1999年实施的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民办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摊派教育费用。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收益应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不得挪作他用。而王庆茂的辩护人则认为,根据2002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产权应该载明;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且“旺海怡康占用了华茂1.5亿元的资金,但也为华茂垫付了2.6亿元;尽管王庆茂和华茂存在资金使用的违规和违纪行为,但是违规违纪不等于就是犯罪”。
勾结银行职员违规贷款?
检方还认为王庆茂为取得贷款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2001年9月到12月期间,为了让不符申请贷款条件的旺海怡康取得银行2.2亿元的贷款,王庆茂指使学校财务人员从华茂学校账户中提取人民币378万元,存入银行人员王斌户头作为贷款“手续费”,后王将“手续费”中的125万元占为己有。该笔业务被银行事后监督认为存在事实风险,因此冻结旺海怡康尚未使用的款项。王庆茂及其辩护律师认为,不存在通过行贿拿到贷款的事实,378万元是自己向拉来存款的中间人支付的利息差,不是行贿。王庆茂称当时向银行贷款时,银行要求自己“拉”3亿元存款,并按照存款人的要求补利息差。因此,该款是自己向拉来存款的中间人支付的利息差。辩护律师认为,检察机关将银行方面认定此笔贷款存在“事实风险”作为证据,并据此认定王庆茂贷款是通过贿赂取得的“有罪推断”是站不住脚的。同庭受审的王斌则称,银行事后评估一笔款项存在“事实风险”是常有的事情,旺海怡康这笔款不是唯一存在“事实风险”的业务。因此不能够将存在风险就和贿赂联系在一起。经过两次开庭后,休庭时法官宣布该案仍将择期再审。
华茂学生流失600多
据本报2005年9月7日报道王庆茂挪用资金案发对华茂实验学校也造成较大的影响。该校余校长昨日(15)向本报记者介绍,案发后有600多名学生流失,另有30多名班主任也离开。据余校长介绍,该校开设有自幼儿园至高中多个学段,原有学生3000人左右,去年此案发生后,目前有2200余人在读,有600多名学生流失,大学招生也受此案影响,今年没有新招收大一的学生。华茂学校路在何方?余校长介绍说,目前学校正在努力清收部分学生的欠款,以维持学校的正常运作,对所欠1000多万元的教育储备金,也在做家长的说服工作,争取向后推迟,以免使学校陷入停摆。至于未来,学校正在等待上级部门的意见,是清盘还是另外有资本接收,目前也尚无新情况透露。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