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辉清 国家信息中心发展研究部战略规划处处长
18个月前,笔者曾经撰写一文《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宏观调控?》,论述了坚持包括行政、法律和市场三大武器在内的综合式宏观调控的必要性。但在当时情况下,并没有多少人认同,私下一些朋友则明确提出反对。 其中,最有说服力的一个理由就是“在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却回归行政手段调控,彼此之间相互矛盾”。
然而,世界往往并不如人们之想象,经常会出现戏剧性变化。2004年上半年,中央政府提出搞综合调控,到了下半年,宏观经济就见了顶。近一年多来,综合调控色彩逐渐被淡化,市场手段越用越多,但宏观经济却又出人意料地反弹了。
今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43313亿元,同比增长10.2%,略快于上年同期9.9%的增长速度,并一举打破了自2004年第四季度以来形成的经济增长不断减速的下行格局。尽管绝对水平看,经济增长仍处在中国经济潜在的增长区间之内,而且不少的指标还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出现了“高增长,低通胀”的好势头。
但是,从宏观调控的角度看,结论就可能恰好相反。今年宏观调控重点“压”的对象有三个:一是固定资产投资;二是房地产价格;三是产能过剩。但是,这三个指标却全部与宏观调控取向背道而驰。
于是,我们就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并没有沿着宏观调控铺设的轨道运行,但经济本身发展的状况却很好!那么,是经济错了?还是调控错了!人们自然要问这个问题。或者换句话说,到底是继续执行调控方针,还是调整或者取消这一方针?就成了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支持继续执行调控方针的理由在于:产能过剩问题没有解决,而且越来越严重,不坚持治理,未来危机会严重。反对继续执行调控方针的理由在于:目前投资具有较强的合理性,而且并没有带来通货膨胀。与此同时,保持较快的投资是化解产能过剩危机的最好方法。
本文并不想对上述问题纠缠不清,只想探讨宏观调控为什么会屡次失灵的问题,显然这里面有很多原因。但笔者以为最主要的只有两个:一是银行货币流动性过剩;二是地方政府干预。
由于货币流动性过剩是一个市场问题,而地方政府干预则是一个行政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又应该用什么手段去应对?是市场手段,还是行政手段?
事实证明,如果一味地按照西方经济学教科书生搬硬套,完全依赖于市场的无形之手来调控市场,在地方政府这只有形之手面前,将毫无还手之力。
在年初的全国发展与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就指出,抑制产能过剩是今年的调控重点。为此,发改委提出在“管住银根和地根”的同时还必须严把“安全”关和“环保”关。但现实中,“银根”是掌握在商业银行手中,而对后者来说商业利益高于一切,“银根”到底是紧还是松?完全取决于其自身经营的需要。“地根”基本上是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
至于“安全”和“环保”关,由于对应的主管部门又都属于“弱势”部门,无法对地方政府形成有效制衡。最后的结果就是,产能过剩不仅没有缓解,反而日趋严重。
另一个更为典型的例子是房地产价格。去年4月2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门讨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问题,随后就出台了七部委的文件(简称“国八条”),其目的是稳定房价。当时,许多人都认为房地产市场必将应声而落。但事实显然不尽如人意,从目前各地的情况看,房价保持10%以上增速的城市不在少数。
如果这是一个正常的市场,在消费者意愿逐步减弱,越来越多的居民被排除在市场之外的情况下,再加上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地强调要调控房地产价格,市场价格必然要出现像样的调整。但现在为什么房地产价格依然能够保持非理性上涨态势呢?原因在于,非正常因素在其中起作用。主要原因除了“宽货币、宽信贷”现象为房地产价格上涨提供了资金支持之外,从各方面迹象看,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或明或暗地支持甚至推动着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
政策学研究中曾经揭示过一个规律:在政策冲击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政策所引起的冲突与它的受众面成反比。换句话说,如果一个政策所带来的损失广泛分散于各个阶层或者领域时,由于任何一个局部所承担的冲击都较小,政策实施时遇到的阻力相应就越小。相反,如果其影响集中于特定的群体时,所有代价都由他们来承担时,就会引发较大冲突。当前,中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恰恰陷入了这种处境,因为调控政策带来的损失主要就是集中在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身上。
在笔者看来,综合调控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新一届政府上台之后开始了改革攻坚战,政府改革、金融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财税改革全面展开。但任何改革都需要付出代价,零成本的改革是不存在的。在改革攻坚战中,由于旧的体制正被打破,而新的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许多问题就会出现。这些问题就是我们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虽然有时会以经济问题的面孔出现,但我们却无法单纯依靠市场手段去解决。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