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中国银监会公布,为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确保股份制改造真正取得实效,修订了《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并要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0939)及交通银行(3328)参照执行。 通知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应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和竞争回避的原则,并坚持5项标准,包括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从交割之日起,战略投资者的股权持有期应当在3年以上;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应当向银行派出董事,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战略投资者派出高级管理人才,直接传播管理经验。 另外,战略投资者应当有丰富的金融业管理背景,同时要有成熟的金融业管理经验、技术和良好的合作意愿;商业银行性质的战略投资者,投资国有商业银行不宜超过两家。(fa)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