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和平)昨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指引规定,国有银行引进的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据了解,这是银监会专门针对国有银行设定的第一部专项政策。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中明确规定了国有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必须遵循的五个原则:
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
从交割之日起,战略投资者的股权持有期应当在3年以上;
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应当向银行派出董事,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战略投资者派出高级管理人才,直接传播管理经验;
战略投资者应当有丰富的金融业管理背景,同时要有成熟的金融业管理经验、技术和良好的合作意愿;
商业银行性质的战略投资者,投资国有商业银行不宜超过两家。
目前,国有银行改革已经过半,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已经成功完成改制并登陆香港资本市场,中行则于明天在香港正式公开招股,工行则有望在今年9月上市。目前除了农行以外的四家国有银行已经完成了战略投资者的引入,但在整个过程中,“战略投资者”和“策略投资者”的差别也一直没有明确的法规约束,因此昨天出台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首次明确了国有银行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