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 年4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体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公司董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通过走访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地协商与沟通。 根据协商与沟通的结果,非流通股股东提议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调整,公司原定计划2006 年5月17 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因股权分置改革修改方案的最终确定尚需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故本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披露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
    待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履行完有关报批程序后,公司董事会将立即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在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