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七次董事会于2006 年5 月16 日上午9:00 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6 年4 月29 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8 人。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玉林先生主持,会议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38 号文《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章程修订案》详见深圳“巨潮资讯网”)
    二、定于2006 年6 月22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第十四次股东大会(2005 年年会)。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6 年6 月22 日(星期四)上午9:00 点。
    3.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审议公司200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5 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2006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6 年日常关联性交易中“销售产品或商品”项预计金额6914 万元,交易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2005 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见2006 年4 月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本公司第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8)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案》详见深圳“巨潮资讯网”)
    6.出席会议的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6 年6 月14 日(星期三)下午证券交易系统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7.登记办法:
    (1)符合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8.登记时间:2006 年6 月21 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9.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0.其他事项:
    ①、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1 号。
    ②、联系电话;(0373)3978813 3978966
    ③、公司传真:(0373)3911359
    ④、邮政编码:453011
    ⑤、联 系 人:王文新 肖树彬
    ⑥、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⑦、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16 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次股东大会(2005 年年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