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在对辖区内的民营医院用药、用械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上海海鹰医院公然使用和销售“溶栓克糖胶囊”、“益肾消渴胶囊”等两种无证药品,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国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本次发现的无证药物“溶栓克糖胶囊”和“益肾消渴胶囊”系河南安阳脉管炎医院的医院制剂,标示批准文号分别为豫药制字Z04050055号、安卫剂准字(96)7012号。按照规定,医院制剂只能在配置医院内部使用,不得进入市场流通;进入市场后则成为无证药品,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流通对象。
据了解,上海海鹰医院从2003年起在本院使用“溶栓克糖胶囊”、“益肾消渴胶囊”。闸北食药监分局曾在同年8月发现这一现象,并依法对该医院实施行政处罚。此后,医院停止了在门诊中使用上述药品。但在2005年1月,海鹰医院通过邮寄方式再次购进“益肾消渴胶囊”60盒,2006年4月以同样方式购进“溶栓克糖胶囊”200盒,继续在本院配方使用。该院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又开始销售以上无证药品,是因为一部分患者希望继续使用。因此医院采取了门诊开方、手写收据收款(有别于正常门诊收款电脑开票)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上述药品。截至本次检查,已使用“溶栓克糖胶囊”170盒、“益肾消渴胶囊”16盒。目前,闸北食药监分局扣押了剩余的无证药品,并对上海海鹰医院进行立案调查。
上海市食药监管部门表示,市民切莫随意使用非就医医院配置的药品制剂,避免产生不良反应;若有发现类似情况,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任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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