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铜都转债”按票面金额从2003 年5 月21 日“起息日”起开始计算利息,票面年利率为1.2%;
    2、派发年度:2005 年5 月21 日至2006 年5 月20 日
    3、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 元,年利息为12 元(含税);
    4、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6 年5 月19 日;
    5、除息日为2006 年5 月22 日。
    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3 年5 月21 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都转债”,债券代码:125630),截至2006 年5 月20 日“铜都转债”期满三年。根据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之规定,现将“铜都转债”的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付息方案
    根据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规定:“铜都转债的计息起始日为铜都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票面年利率为1.2%”,铜都转债付息方案为:
    按票面金额从2003 年5 月21 日“起息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10 张)铜都转债(面值1000 元)付息12 元(含税),本次付息个人所得税仅对个人投资者征收(10%),扣除后,个人投资者的每10 张铜都转债(面值1000 元)付息10.8 元。不对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征收。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
    根据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规定:“在铜都转债存续期间,第一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4 年5 月20 日,2005 年至2008 年每年的5月20 日为付息登记日;若付息债权登记日不是交易日,则以付息债权登记日前一个交易日深交所收市后的登记名册为准”,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6 年5 月19 日,除息日为2006 年5 月22 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06 年5 月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铜都转债”持有人。
    四、付息相关事宜
    本次铜都转债所付利息于2006 年5 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规定:“在付息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铜都转债持有人可获得该付息年度的全部债券利息;在该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或已转股的铜都转债持有人无权获得该付息年度的债券利息”。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关于“铜都转债”付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2003 年5 月16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正文及其附录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电话:0562-2825029、2825090
    咨询传真:0562-2825082
    特此公告
     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5 月16 日 |